劳务合同跟劳务协议(最新3篇)
admin 2026-01-30 18:04:58 劳务合同 0
劳务合同跟劳务协议 第1篇
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法则由社会法中的劳动法来规范调整。
不得不说很多人其实都分不清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很多时候,我们说劳动者在本职工作之外,又在其他工资有兼职的,这种情况下一般就属于劳务关系。因为《劳动法》中明确规定了一个劳动者一般只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通常,符合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只要使用了劳动者的劳动力就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而不论劳动者在此之前是否与其他企业建立劳动关系。
劳务合同跟劳务协议 第2篇
劳务合同和劳务协议本质上没有严格法律区别,实践中常被通用,但在一些方面也存在差异。
从定义看,劳务合同是明确劳务提供者与接受者之间权利义务的合同,通常涉及提供劳务服务;劳务协议同样确定双方劳务关系及权利义务,范围相对宽泛。
内容方面,劳务合同内容更详细规范,对工作内容、地点、报酬、期限、违约责任等有具体约定,受法律严格约束;劳务协议内容较灵活,条款可根据双方协商确定,约束性相对较弱。
适用法律上,二者都受民法、合同法等调整,但劳务合同适用法律规定更明确具体,劳务协议适用法律较宽泛。
形式上,劳务合同多为书面且规范,保障双方权益;劳务协议可以是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
总之,虽然二者有一定差异,但核心都是确立劳务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具体使用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协商确定。
劳务合同跟劳务协议 第3篇
劳务合同和劳务承包合同存在多方面区别:
1.主体方面:劳务合同主体可以是法人之间、自然人之间或法人与自然人之间;劳务承包合同发包方一般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承包方也多为法人、其他组织,当然也可能是自然人。
2.内容方面:劳务合同是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侧重于劳务的提供本身;劳务承包合同注重的是承包方完成一定的工作成果,发包方关注的是最终成果是否符合要求。
3.责任方面:劳务合同中,提供劳务者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劳务承包合同里,承包方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一般不承担侵权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4.风险方面:劳务合同中提供劳务者风险相对较小,主要是自身劳务付出能否获得报酬;劳务承包合同中承包方要承担完成工作成果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如成本超支、质量不达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