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共3篇)
admin 2026-01-30 19:35:49 劳务合同 0
在职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第1篇
在职人员可以签劳务合同,但要分情况来看:
1.与原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经原单位同意,能和其他单位签订劳务合同。一般全日制的劳动者通常和一家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若要和其他单位建立劳务关系,应先明确原单位的态度,避免违约。
2.非全日制劳动者,本身在工作时间等方面有灵活性,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可与多个单位签订劳务合同。
3.退休返聘人员,已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和用人单位签订的通常是劳务合同。
在职人员签劳务合同要确保不违反与原单位的合同约定,避免法律风险。
在职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第2篇
在职人员能签劳务合同,但需分情况来看:
1.与原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经原单位同意,可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的提供与使用所达成的协议,不同于劳动合同,不涉及劳动关系。比如一些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完成本职工作之余,利用业余时间为其他单位提供劳务,就可以签订劳务合同。
2.若在职人员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禁止其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务关系,那么在职人员就不能再签劳务合同,否则可能构成违约,原单位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3.若在职人员与原单位的工作不冲突,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原单位规定,签劳务合同也是可行的。不过要注意保障自身权益,明确劳务报酬、工作内容等关键条款。
在职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第3篇
1.长期工不一定签劳务合同。长期工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关系不同,签订的合同类型也不同。
2.如果长期工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关系,那么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受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调整。在这种关系下,用人单位需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保障劳动者的各项劳动权益,如休息休假、工资支付等。
3.若长期工与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则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受民法典等民事法律调整。劳务提供者一般自行承担工作中的风险,单位也无需为其缴纳社保。
所以,长期工签何种合同取决于其与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