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差距(精选4篇)
admin 2026-01-30 19:27:40 劳务合同 0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差距 第1篇
没毕业签劳动合同是否还算应届生,需分情况判断。
应届生通常指在毕业年份内毕业的学生。一般情况下,签劳动合同本身不必然使学生丧失应届生身份。因为毕业是一个以学历证书发放为标志的时间节点,没毕业即便签了劳动合同,只要未到正常毕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仍在学制内,理论上还是应届生。
但在实际中,一些单位认定应届生会综合考量是否缴纳社保等因素。若签劳动合同后,单位为其缴纳了社保,部分就业机会和招考可能不再将其认定为应届生。因为社保缴纳记录可能被视为已就业的标志。
另外,对于某些严格要求从未就业、未签过劳动合同的岗位和机会,签了劳动合同就可能不再符合应届生的条件。所以,没毕业签劳动合同后是否还算应届生,要依据具体的定义和要求来确定。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差距 第2篇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主要有以下区别:
1. 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劳务合同主体双方可以都是法人、自然人或法人与自然人,主体类型更为多样。
2. 法律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隶属关系,要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接受管理;劳务合同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不存在隶属关系。
3. 保障程度不同: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保障劳动者在养老、医疗、工伤等方面的权益;劳务合同中,提供劳务者一般需自行承担各类风险,接受劳务一方通常无此义务。
4. 报酬支付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的工资支付通常有规律性,按月支付,符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规定;劳务合同的报酬支付较为灵活,可按次、按项目等方式支付,金额和支付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5. 适用法律不同: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调整;劳务合同主要受《民法典》等民事法律调整。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差距 第3篇
上班8年未签劳动合同,赔偿情况分以下方面:
- 双倍工资: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支付双倍工资受仲裁时效限制,通常为一年,因此上班8年已过主张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难以再要求这部分赔偿。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从工作满一年起,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劳动者可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作8年,可获得8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遇到此类纠纷,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等,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差距 第4篇
原告刘某自2011年入职被告公司,担任市场总监。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书》,约定:合同期限自2011年12月19日至2014年12月18日,后双方将该合同续签至2019年12月18日。2018年5月18日,刘某与该公司签订《解除劳务聘用关系协议书》,约定双方的劳务聘用关系自2018年5月18日终止,公司欠刘某的157200元劳务费分三笔给付,并约定了支付期限,到期后,该公司尚欠10万元没有支付。2019年,原告向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同日,仲裁委以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受理范围为由,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原告向北京通州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依法变更案由为劳务合同纠纷,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劳务费10万元,该案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在本案中,法院查明,原告在2012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开始领取退休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所以,虽然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但自原告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之日起,双方的劳动关系终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